时间: 2025-04-28 03:04:44
谓其窃 查看原文>>
闽县林琴南孝廉纾六七岁时,从师读。 师贫甚,炊不得米。 林知之,亟归,以袜实米,满之,负以致师。 师怒,谓其窃,却弗受。 林归以告母,母笑曰:“若心固善,然此岂束修之礼? ”即呼备,赍米一石致之塾,师乃受。